入会须知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章程。
(二) 社会责任感强,能热心为本会的发展作出努力。
(三) 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活动能力。
(四) 自愿缴纳会费,积极参与本会各项活动。
(五) 本会的会员,系指由浙籍人士或在浙籍人士福建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业。
福建省浙江商会会员申请表(点击下载)
关于意愿申请加入副会长以上领导的补充规定
(讨论稿)
2017年7月22日
自从2016年11月26日换届以来,特别是在龙岩市古田镇举办的“全国浙商古田论坛暨福建省浙江商会成立十周年庆典”之后,意愿申请加入我会组织的企业家逐步增加,意愿申请担任我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的人员也在逐步增加。为确保我会良好的整体形象,确保我会领导班子的纯洁性,吸收更多的政治素质强、道德品德好、热爱商会、关爱公益,并具有一定领导能力、经济实力的优秀企业家加入商会组织,壮大会员队伍,全面提升理事会领导班子的能力,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申请担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拥护本会的《章程》,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企业法人代表或者集团企业在闽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四)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意愿申请担任常务副会长,必须担任本会理事一年以上;
(六)意愿申请担任常务副会长,必须要一名本会在职的副会长以上领导推荐;
(七)热爱商会事业,积极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
(八)对申请担任副会长以上的人员,必须由秘书处组织考核合格后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