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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

“商和榕城”惠企安商系列活动暨“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在安澜会馆举行

发布时间:2025-02-10 12:42 来源:本站 浏览量:507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企业家重要回信精神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2024年11月1日,时值第三个“福州企业家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我会联合举办“商和榕城”惠企安商系列活动暨“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活动由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主持。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杰主持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福州市企联会长徐诗文,福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叶金春,福州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司万雷,福州市营商办专职副主任黄荦,福建省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浙江商会会长董加余,福建省浙江商会秘书长郦均超,轮值会长柯时超,法律顾问应岩林、王琳等出席活动。


福州中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代表、企业界代表参加活动。

平台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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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和院长在致辞中强调,惠企安商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全市法院要进一步优化举措,推深惠企安商行动,坚决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要进一步协同联动,发挥调解联盟作用,提高“商和榕城”商事调解联盟的社会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树好形象,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共同构筑正气充盈的模范机关。全市法院要以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成立为新起点,持续完善涉企司法服务机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董加余会长在致辞中表示,“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的成立,是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困难的创新举措,也标志着商会调解工作逐渐步入专业化发展方向,对于更好保护会员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商会将以联盟成立为契机,切实发挥商会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快形成“商事纠纷商会调解、商人纠纷商人调解”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化解平台贡献力量。


在签约仪式上,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建省江西商会、福建省黑龙江商会、福建省浙江台州商会、福州市莆田商会、福州市南平商会、福州市上饶商会、福州市服装同业公会、福州市果业商会等九家成员商会代表,共同签署《“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合作备忘录》。


陈茂和院长为九家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成员单位授牌。九家成员单位将遵循人员联聘、机制联动、调解联合、数据联通、品牌联创等联盟原则,共同构建商事纠纷领域多元化解机制。


凝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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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还聘任了在商事纠纷化解一线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首批21名商会调解员暨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力求将专业优势转化为解纷效能,为商事纠纷调解注入新活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其中,福建省浙江商会会长董加余、执行会长鲍家丰、秘书长郦均超、法律顾问应岩林、王琳被聘任为商会调解员暨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

聘任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来宾共同参观调研福州中院在福建省浙江商会设立的“亲清法企会商厅”,深入了解会商厅的运行理念和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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