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
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
(解读稿)
浙商是浙江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浙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浙商创业创新,引导浙商回归创业,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推动浙商跳出浙江与扎根浙江、发展浙江有机统一的战略举措。敢为天下先、勇于闯天下、充满创业创新活力的浙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应运而生,创造了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奇迹,造就了出类拔萃的企业家群体。在改革开放中,浙商纷纷走向省外国外创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同时积极回归家乡参与建设,为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有助于推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有助于促进浙商提升发展,构建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新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深化浙江与世界各地的交流合作,提高浙江参与世界经济竞争与合作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唱响“创业创新闯天下、合心合力强浙江”主旋律,整合浙商资源,凝聚浙商力量,传承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支持浙商“走出去”发展,爱国爱乡,把根留住,集聚国内外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推进浙江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三)基本原则。坚持跳出浙江与发展浙江、扎根浙江与走出浙江、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统筹,把向外拓展同向内拓展结合起来,把富而思进同富而思源、富而思报结合起来,做到形成健康的发展机制同坚持理性的投资导向相统一,做大做强主业同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相统一,调整产业结构同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相统一,营造和谐企业文化同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相统一,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生态效益相统一,为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功立业。
(四)重点领域。积极推动浙商“走出去”发展,支持浙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地方金融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优化发展旅游业,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发展各项社会公共服务。
详细内容见附件:《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