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漳州市浙江商会法律顾问、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谢亚生律师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对企业发展产生哪些变化进行讲解。《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履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与社会、个人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谢律师从十二个方面对该部法律进行系统的讲解 。一是为企业签署电子合同提供更完善的指导;二是因国家需要向企业下达的订货任务或指令应按规定签订合同;三是代位权规定更加完善,对企业债权保护更有力度;四是企业或个人借贷利息的借贷利率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五是企业借贷需第三方担保时,要写清楚担保方式;六是降低了对抵押权人的保护程度;七是企业作为房屋承租方时享有优先承租权;八是督促员工依规履职。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九是新增了关于惩治“性骚扰”行为的规定;十是违反预约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十一是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十二是守约方如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