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8-05-18 15:52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21465
核心提示:会议强调,要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任务,让全省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4月28日讯浙江省委常委会27日举行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省委书记车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我省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了热烈反响。这次党中央、国务院又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放在我省安吉县召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鼓励鞭策。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之所以走在前列,归根结底在于“八八战略”的正确指引,在于历届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地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今年是习近平同志决策实施“八八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5周年。我们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浙江的关心厚爱,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时代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中继续走在前列。
会议强调,要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任务,让全省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按照城乡一体的理念,对城乡协同发展作出安排,提出不同类型乡村的振兴路径、实施要求、优先任务和工作方法,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坚持久久为功,发扬工匠精神和钉钉子精神,把握好工作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内外兼修,既重视房屋、道路、绿化等硬件建设,又注重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坚持“农民要什么,我们干什么”,立足农村特点,认真办好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民生实事和“关键小事”,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中,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各市县党委、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着力补短板、谋长远、重潜绩、压茬干,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