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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

传统媒体维权之困有解吗

发布时间:2017-09-04 16:25 来源:转载 浏览量:34223

    日前,刊登于《南方日报》主要版面的一则公告引发舆论关注。公告强烈谴责“UC头条”擅自转载其作品的行为,并称保留进一步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这已经是近两个月来该报第二次诉诸此举来维权。

    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平台之间的版权之争,眼下似乎正进入一个死循环。一边是不断发出的反侵权公告,一边是依然故我的拿来主义,“传统媒体辛苦种草,新媒体免费放羊”的尴尬愈演愈烈。全国报业内容联盟、中国报纸版权联盟等行业组织虽纷纷建立,但效用发挥却十分有限。很显然,传统媒体的单方谴责和抱团维权并没有对侵权行为起到应有的震慑。相反,随着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媒体格局的深刻变革,有组织的大规模侵权行为正在成为常态。

    从一开始的偷偷摸摸拿来再说,到再后来的明目张胆找来再看,到现如今的理直气壮找来也不怕,各大网络传播平台愈发任性的背后,是传统媒体高昂的维权成本。近些年来,拿起法律武器大力维权的案例不在少数,但这些诉讼要么雷声大雨点小,热闹一时便没了下文;要么获得赔偿少得可怜,甚至不够支付诉讼费用;要么受限于现实法律,举证过程复杂繁琐。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牵涉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传统媒体的维权之路愈发艰难。而这似乎更给了那些以做“新闻搬运工”为业者以“底气”。

    这是一个媒体空前繁荣的时代,但不应该是野蛮生长的时代。各种类型的媒体平台要融合共生,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对版权保护的重视,对内容创作的珍视。对传统媒体来说,妥协换不来和谐,只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主动出击,传递出一种“锱铢必较”的态度,才能一点一滴提升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相关诉讼案件的大幅提升,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平台之间的版权合作案例也在不断涌现。通过企业、行业和政府层面的多方努力,如今部分读者已经开始对优质内容付费,反盗版、反抄袭已经成为大部分人的共识。

    版权是一道屏障,守护着内容创作者的热情。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每一篇原创文章的背后都是辛苦的付出。你抄我、我抄你终究是害人害己,只会导致内容品质不高,垃圾信息泛滥。加强合作,各取所长,才是这个“内容为王”的时代里最优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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