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福建省浙江商会网!收藏本页官方微博在线客服
请稍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浙商动态

浙商动态

下半年将有1/6全国性行业协、商会试点脱钩

发布时间:2015-08-13 16:10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1060

  今年下半年,1/6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将试点与其业务主管单位脱钩。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下达《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主管单位在8月31日前报送试点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下称“方案”),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批试点,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

  《通知》明确,试点阶段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是主管单位为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以及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主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1/6推荐参加2015年试点名单,主管数量不足6个的推荐1个,而主管数量只有1个的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试点。2016年扩大试点时,按剩余数量1/4左右确定试点名单。2017年更大范围试点时,按照剩余数量1/3左右确定试点名单。

  在中办国办下发《方案》时,曾提出今年下半年将首先选择100个左右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脱钩试点。照此推算,到2017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将有近50%,即300家左右,在试点阶段完成脱钩。

  脱钩试点将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 福建省浙江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c. 闽ICP备12025137号-1

服务热线:(+86) 0591-83222282 / (+86) 0591-8322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