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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杭州出台提高土地利用率新政

发布时间:2014-03-20 09:40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1472

  杭州地少人多,能够利用的土地资源存在着先天不足,对于怎样增加土地的利用率,杭州一直在想招。昨天,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提到了几条,专门提高土地利用率。

  比如提高工业用地的准入门槛。根据《意见》,市经信部门要会同科技、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制定一个相对严格的工业项目准入指导意见,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国家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新增工业用地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至于省级开发区、各个区、经济开发区的新增工业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其他新增工业用地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如此一番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产出效率。

  对于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一般通过租赁土地或厂房解决,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单独组织供地,具体项目评估准入及审查办法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另行制定。

  对于城镇低效土地的盘活,《意见》也给出了方法。比如符合产业导向并经区、县(市)政府批准的,工业项目可以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调整产业类型;用了,但是没有用完的空闲土地可以整体或分割收回,全额退还对应土地出让金并参照原土地用途市场价格给予适当补偿。

  除了这些,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还要开展低效利用土地调查,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产能低下、圈而不用等低效用地进行摸底登记,纳入收回计划。政府收回低效利用土地的,可以退还原土地出让金并给予银行利息和合理收益补偿。

  至于农村的宅基地,《意见》提出要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建立计划指标、规划空间先使用后核销政策措施,探索宅基地收购和退出机制,鼓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相对集中的村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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