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次发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775元列全国第三
发布时间:2014-03-05 09:43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1119
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获悉,2013年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为29775元,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
这是我省长期基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统计模式以来,首次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合并统计发布。
据介绍,2012年四季度起,浙江调查总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要求,在全省开展了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最终取得了相关数据。
据测算,2013年人均29775元的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比同期同口径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高出11464元,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