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今天起试点杭州工商登记制度9项改革
发布时间:2013-12-31 15:45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943
昨天,杭州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天起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共有放宽注册资本条件、先照后证、名称核准不重名、简化住所登记等9项措施,其中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和名称核准不重名等,成为企业关注的重点。
在滨江试点后,这次改革将向全市推广。
注册资本交多少,多久交齐
企业自己定
按照现行的工商登记制度,公司在筹备设立时必须准备两笔资金:一笔是作为筹备公司设立的启动资金,用于租赁场地、购置办公设备、筹办公司开业等费用;一笔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用于存放银行,且不得动用。
这无形中提高了公司设立的资金门槛,降低了资本利用率,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改革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将根据自愿原则,保留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认缴制和实缴制双轨并行。
也就是说,创业者想在滨江成立一家企业,假设按照现行制度,注册资本需实缴10万元。而现在他就可以自己决定注册资本金额和多久交齐。
企业取名不再“挠破头”
不重名即可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主体日益增加,注册企业名称常常因为各种原因不成功,成为在杭投资者的烦心事。
此次改革将放宽名称准入门槛,在试点区域放开“近似”名称登记,只要满足“不与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的条件,碰到企业名称存在“同音、形似、义近”等情况,在企业出具承诺书的情况下,全部准予预先登记。
如“杭州诚泰计算机有限公司”已登记,在改革前,杭州城泰计算机有限公司、杭州城泰电脑有限公司、杭州诚泰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诚秦计算机有限公司等企业名称,会因为音同、形似、行业同等原因被拒绝登机注册,实行改革后,这些都可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不过,考虑到对驰名、著名商标可能产生的影响,工商部门专门给予了保护。如有企业名称与这些知名企业商标相近,则会让企业重新取名注册。
年检制改为年报制
工商不再审查内容
此外,一直以来,企业每年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工商部门申报企业经营情况。
此次滨江区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企业将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工商部门不再审查年报内容,而是将年报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企业要对自己的年报负责,如果在社会监督和工商抽查中,被发现不按时申报或者内容不实,企业将被拉进“黑名单”,供社会公众查阅。工商部门也将提醒改正,如果不改正,将被处罚,直至吊销执照。
“年报制度对企业来说,省事、省钱、省时间。”市工商局局长陈祥荣表示,改革后对企业的行政监管要逐渐向市场信用监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