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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

法律之剑为何难阻恶意欠薪

发布时间:2013-01-09 16:22 来源:网络转载 浏览量:1927

    临近年末,农民工讨薪问题又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自2011年5月1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进入我国刑法修正案,首次将恶意欠薪入刑。但一年多来,仍有许多农民工在为讨薪奔波,高悬的法律之剑为何无法阻止“老赖”们铤而走险?

  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相关统计显示,自恶意欠薪入刑以来,全国仅有80余人因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律制裁。调查中发现,即使是法律作出了严厉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且数量和金额都呈现增长态势。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存在于建筑、工程行业,常见的是政府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的欠薪和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的欠薪;另外,层层转包也是建筑行业欠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法律界人士和专家表示,欠薪入刑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虽然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难点。法官郝海荣表示,在量刑方面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到底多少钱才算是数额巨大需要有一个明确范围。

  郝海荣认为,目前恶意欠薪全国范围内立案较少,还可能跟程序有关。此类案件要想走司法程序,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首先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不能解决的才能报警,公安机关介入并调查取证,之后报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诉讼。郝海荣说,一般这种案件从投诉到审判结案需两个月,很多农民工觉得走司法程序太慢,便没有选择走法律途径。

  调查中还发现,很多农民工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当工资被拖欠时,大部分人不知该去找那个部门申诉。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较差,压根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后期维权带来了一定难度。

  社会法研究人士认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身构成犯罪的要件不够清晰,由于很多案件缺乏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公安机关也只能谨慎立案,而农民工自身举证能力差也是用法律途径解决恶意欠薪问题的一大制约因素。

  有关专家认为,解决恶意欠薪问题,基本的法律保障不能少,但如何才能让法律发挥它真正的威慑力,需要不断地完善法律本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定的初衷,是要保护劳动者的财产权,如何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这就需要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要明确三个问题:一是要出台“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判断标准,从根本上是要解决谁有调查权的问题;二是“数额较大”应该细化标准;三是应该弄清楚“政府有关部门”到底指的是哪个具体部门。

  除了法律武器外,还应从源头对恶意欠薪问题进行治理。专家表示,目前欠薪问题一般存在于中小企业,政府应该减少审批,给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一些政府工程不能盲目上马,需要在资金保障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启动。对那些因经营不善造成工资拖欠的企业来说,政府应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状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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